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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没有悬念           
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没有悬念
作者:卢晓平 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11 15:53:51

 

  “我认为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没有悬念,从改革进程上看,肯定要做",针对目前市场有关国资委已经暂停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股改捆绑进行的传言,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明确表示,"完善的股权激励制度是公司治理有效性的核心内容,也是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只是时间问题。"


  据了解,国资委成立后,随着企业年薪制的实施,进一步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的任务就提上了工作日程。在总结前期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践、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国资委相关部门一直在抓紧研究起草股权激励办法,并可能随着股改的顺利推进择机出台。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是国资委的一贯立场",这位负责人强调,"一切市场经济中行之有效的激励方式,都可以运用到国有企业中,这方面没有体制和观念上的障碍,现有的政策规定没有说哪一种激励方式不行,出资人也没有认为哪种方式是国外的,我们的国有企业就不能做"。


  但是对于探索建立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的步骤,国资委始终是既积极又谨慎:先境外后境内,先上市公司后非上市公司,先多元化后全资,先规范治理后实施中长期激励,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稳步推进。


  据了解,将要出台的股权激励办法,对于激励方式等将做出明确的规定。允许探索多种激励方式,比如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业绩单元等,但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都应坚持着眼增量、慎用存量。着眼增量是指一定要为公司创造出更高的价值,才能实施股权激励,从新创造的价值中解决对经营者进行激励问题,而不是在现有的存量中划出一块进行分配,不主张动用企业存量。


  对于激励对象的选择,强调要遵循起步从严、逐步放宽的原则,主要针对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和为企业长期发展和盈利作出突出贡献的业务骨干。


  在激励水平上,在起步阶段境内外企业将有所区别。目前已出台的境外企业中长期激励办法规定,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时企业负责人的股权收益占总薪酬的收入以40%为限,境内企业将可能低于境外企业,这主要是考虑到境内无论是资本市场的完善程度还是企业治理所能达到的水平,都还有不小差距,而且在起步阶段缺乏经验,加上很多激励的条件也还不具备和完善,所以初期的激励的水平不宜提得太高。


  据了解,国资委将对实施股权激励设置较高的门槛,目的是以股权激励为杠杆推进企业改革的深化,促进企业在公司治理、科学管理和经营绩效等方面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防止把股权激励变成一种变相提高薪酬的手段。


  两个工具
  限制性股票
  ■概念: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上市公司获得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
  ■限制性股票的获得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
  ■限制性主要体现在:
  √获授条件√禁售期限
  股票期权
  ■概念: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通常是无偿的
  ■是一种权利,而不是股票本身

文章录入:kanta520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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